成县第四批贫困村基础设施小川镇天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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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成县第四批贫困村基础设施小川镇天山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成发改字[2018]2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县小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成县小川镇天山村文化广场位于小川镇天山村,项目用地面积1140.7平方,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装880.7平方,绿化53.0平方,舞台114.0平方,花架72.0平方,文化墙15.0米,花池、树池70.0米,排水沟15.0米,坐椅3条,填方1481.339平方,垃圾箱3个,太阳能路灯6套。
资金来源:成县第四批贫困村社基础设施项目资金。
(二)工 期:6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4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3.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须加盖鲜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凡是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
请有兴趣的投标单位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在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县地税局隔壁四楼)报名(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获取: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县地税局隔壁四楼)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话通知,送达地点为:成县地税局隔壁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现场考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成县地税局隔壁四楼
十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县小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成县小川镇
联 系 人: 武先生
联系电话:13809391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县地税局隔壁四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8693921113
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