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关于公开竞聘康县城区集中供热
运营企业的公告
为确保康县热源厂正常运营,保证城区居民正常供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竞聘有实力、有经验、有信誉、有担当的集中供热运营企业,现将竞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康县热源厂位于城区东街,总投资6100万元,其中厂区投资4820万元,管网投资1280万元,厂区占地总面积 9.06亩,建有煤库、渣场、锅炉房、工作用房等设施,安装14MW燃煤高温热水锅炉2台,每台功率14兆瓦,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和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设计最大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23.77兆瓦。目前,已建成一级管网8.48公里,二级管网13.72公里,改造和新建换热站9座,已覆盖机关单位27个、居民楼院21处、住户410户,供热面积21万平方米。2018年3.38公里城区集中供热二级管网二期工程建成后,供热面积将达到46万平方米,热源厂实现满负荷运转。
二、应聘资格
1、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运转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
2、管理规范,企业管理制度齐全,人事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精神;
3、诚实守信,企业能够坚守诚信经营、合作为本的原则,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征信优良,银行征信无不良记录,公司财务核算规范,有一定的财务清算能力;
5、资质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应有热力工程施工、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区域性供热公开竞聘运营案例,或有管理建设较大集中供热工程和供热技能环保改造工程业绩;具有工商营业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热力供给、管理、服务、维修方面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件。必须在康县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派驻到康县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相关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要做到倒班上岗、有序运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企业应在2018年7月10日前,携带税务登记证、工商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热力供给、服务、管理、维修方面的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康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须填写《公开竞聘报名表》。若公司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应携带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竞聘程序
1、市场调查:企业完成报名后,由康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带领企业负责人了解康县热源厂基本情况,全面熟悉热源厂的设备、供热面积以及当地经济情况等有关信息。
2、编制方案:7月15日前,各企业全面编制“康县热源厂运营方案”,并上报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
3、确定入围企业:7月20日前,康县住建局将组织相关县直单位进行运营方案会审,评选入围竞聘企业。
4、公开竞聘:7月底,在康县召开公开竞聘会,各企业现场解读各自的运营方案,评审会专家现场打分,得分最高的企业竞聘成功。
5、签订协议:8月初,康县住建局与竞聘企业签订运营协议。
五、运营方式
按照“企业独立运营+政府补助”和“运营保证金”的模式,供热运营企业在县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的管理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热源厂的供热、收费、管理、维修等事宜,运营期间必须达到工商、质监、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热源厂运转正常,设备无带病作业,供暖温度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企业竞聘成功后,签订运营协议之前要根据协商结果,足额缴纳运营保证金,运营保证金在运营协议解除后,无重大遗留问题的前提下全额退还。政府按照国家政策足额向运营企业支付补助资金,其他具体事宜,以正式运营协议内容为准。
六、注意事项
1、竞聘企业应保证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同时声明,我局在本次公开竞聘过程中,未委托过任何机构和个人负责竞聘事宜,整个竞聘过程企业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2、应聘企业可通过电话咨询竞聘相关事宜,谢绝来访;
3、在整个竞聘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将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多种方式向竞聘企业及时传达相关信息,请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4、运营方案提交之后,未收到参加竞聘会通知的,视作资格初审未通过,应聘资料恕不奉还;
5、未尽事宜,由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 博 城乡建设档案室主任 19993918255
李 杰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 13299390999
报名电话:0939-5121384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