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已由临州发改能源【2018】2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和县自筹。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乡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
2.建设单位: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3.建设地点:龙泉镇拱北湾村和大岭村、车家湾乡大湾村、春台乡周家村、汪集镇沙黑池村、风山乡格鲁沟村。
4.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和县自筹
5.概算投资:2028.95万元
6.建设规模:在龙泉镇拱北湾村和大岭村、车家湾乡大湾村、春台乡周家村、汪集镇沙黑池村、风山乡格鲁沟村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村级电站6座,每座装机容量490千瓦,全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总装机容量2940千瓦,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99户。线路T接点线下200mm为界,线路T接点线下200mm的交流电缆及光伏区域属光伏电站工程。工程光优组件方阵推荐采用固定式安装,安装倾角35”。光伏支架采用钢支架作为直接支撑结构,并与支架基础共同形成光伏方阵的支撑结构体系。光伏发电系统由7个70kWp光伏发电单元系统组成;每个光伏发电单元系统主要由1个70kWp光伏电池方阵和1台70kW组串式逆变器组成;项目共7个70kWp光伏发电单元系统。以1回10kV线路T接接入公共电网10kV线路。 (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8月1日- 2018年10月15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东乡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东乡县“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监理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一)施工标段
1、施工部分:项目概况第6条中全部土建施工、围栏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配合招标人验收和免费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并代行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2、本工程的项目规划、土地预审、项目核准、用地报批、征地及迁移、环境评价及评审、水土保持评价及评审、施工许可、消防申报及备案、办理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工程质检、并网竣工验收等有关手续由招标人办理。
(二)监理标段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至少一项20MW及以上容量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均不得亏损,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第三方资信证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须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投标人须有2015年7月1日以后有类似监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度或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5、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含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根据建管[2014]440号文件, 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其中总监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2人(其中需配备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 ,监理员至少 1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省外企业开标前必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申请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 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11日(每日00:00-24: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监督单位: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马维祥
联系电话:0930-7121140
地址:东乡县一号统办楼四楼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卓玛
联系电话:1809301019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号707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