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系统扩能改造设备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8年7月31日
招标编号:GZ1806157-JCLHXTKN
1、甘肃省招标有限公司中心受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项目自筹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就硫磺系统扩能改造中下列设备和相关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标号 |
设 备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标书费(元) |
1 |
熔硫釜 |
1、熔硫釜本体材质: 内筒316L,厚度不低于26mm 外筒体为A3钢,厚度不低于14mm 2、盘管加热器,选用Φ57*3.5mm厚度钛管 3、传动系统3套,搅拌轴,45号钢外衬Ф86×3mm钛管(TA2);搅拌桨叶厚度不小于为12mm; 4、熔硫釜盖,熔硫釜盖按条件图进行施工,盖板底部10+3mm厚度钛材质。 |
3 |
500 |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3)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4)根据(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即可。
5)制造商具有生产、销售、安装的相应资质。
6)具有同类设备三年以上正常运行的良好业绩,提供合同及反馈意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方式及时间:本项目欢迎企业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工作,有意者请于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至5项(清晰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联系方式、所报标段名称一并发送至公告所提供的邮箱,经资格预审后向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6、兹定于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在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网址: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 (0931)2909783
传 真: (0931)2909782
联 系 人:王黎田
户 名:甘肃省招标中心
账 号:011540122000001194
开 户 行 :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4821010019
E-mail:747499054@qq.com
甘肃省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