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塔县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投资[2017]416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金塔县广播电视台
2.项目地点:金塔县广播电视台原址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现有广播电视大楼进行改造扩建,在原办公楼旧楼三楼楼顶加盖钢架结构房屋一层,对沿街原门厅处1至4层各扩建办公室1间,改扩建面积348.74平方米,同时对楼体正立面采用装饰保温一体板进行装修改造,背立面采用外墙漆粉刷,对室内外供水、排水、供暖、输电线路和窗户等工程进行改造。
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涉及范围内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资金来源:中央项目资金和地方配套
7.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 10月 31日
总 工 期:68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钢结构专业三级以上资质。
3.承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中级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4、本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2018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单位印章;财政供给的设计单位提供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财政、教育等)已缴纳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
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家数过多采用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2日
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19日至2018年 7月25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省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的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且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3.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4420302)。
4、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报名,金塔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报名备案表获取方法:
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向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投标企业报名备案表》,在报名截止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 17点 00分)于2018年 7月25日 17点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备案表》一式五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以上报名备案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由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各投标人领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30日
文件领取地点:甘肃众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投标参加人员:
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在开标时必须到达现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广播电视台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367号
联系人:王国燕 联系电话:1389372054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众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大明步行街8号楼西3楼办公室
联系人:谢寒凝 联系电话:13993726866
联系人:陈巧玲 联系电话:18193739886
2018年7月18日
项目
施 工 企 业 投 标 报 名 备 案 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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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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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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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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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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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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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备案人(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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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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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业 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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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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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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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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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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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登记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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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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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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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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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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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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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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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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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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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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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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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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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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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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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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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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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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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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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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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力 组 织 |
管理人员 人 |
技术人员 人 |
技工 人 |
其他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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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盖章)
年 月 日 |
金 塔 县 招 标 办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五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报名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
2、此表由招标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招标办、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一份
项目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单位)
为营造我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甘肃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公平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 (投标人名称) 根据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我方已针对该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并充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正式授权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我方承诺:
(一)我方在报名合格,获取招标文件后,不放弃投标,保证在招标投标期间的所有文件内容、证件资料都真实、有效,不提供虚假材料和无效证件。
(二)我方不以出租、出借、挂靠等方式将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人员证件等企业证件提供给他人(企业)使用,也不借用他人名义参加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加投标。
(三)我方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串通,私下接触或用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或利用各种手段施加影响。不与招标人故意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杜绝与招标人以任何形式和方式使用不正当手段实施排挤竞争对手,进行有失公平竞争的活动。
(四)我方不与其他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不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活动。在招标投标时,不与其他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联合内定投标报价,进行合谋围标。不以挂靠多家施工企业的方式进行围标,在投标项目中骗取中标。不参与在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的活动。
(五) 我方在开标时将遵守会场纪律,开标过程中如有质疑、投拆,会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拆或举报,不在开标、评标现场吵闹、滋事;不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
(六)我方若中标,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都派驻现场且不做更换(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我单位若不遵守本承诺书的内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