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军需营房处给养器材及营房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9  来源: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军需营房处给养器材及营房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军需营房处给养器材及营房设施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保障部的委托,对其军需营房处给养器材及营房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给养器材及营房设施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二、招标编号:XHZX-HW-2018-003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告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每日09:00至12:0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唯一授权书、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须将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留代理机构存档,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验。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2001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至开标现场。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甘肃省总队保障部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118号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0931- 823331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

联 系 人:关龙飞

电    话:15294188500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