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康乐镇红石窝村村级群众活动阵地建设项目
投标邀请函
肃南县康乐镇红石窝村村级群众活动阵地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新建建筑面积403.2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的村级群众活动中心,活动阵地院内铺砖面积303.2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99.99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 31 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民族乡发展资金。
1.4 建设地址:肃南县康乐镇。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3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5投标企业必须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张掖市内企业持有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外埠企业持有企业注册地及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招标文件领取
3.1投标企业于2018年7月25日10 时至2018年7月29日18 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服务大厅。
3.3 如你方对上述肃南县康乐镇红石窝村村级群众活动阵地建设项目感兴趣,并满足前款所列2.1条款,需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投标邀请书回复函,方可参与招标文件领取等邀请投标事宜。
4、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电话:0936-6121654)
招 标 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镇
联 系 人:王震东
电 话:1870936002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地 址:张掖市滨河新区玉水街62号
联 系 人:曹振炜
联系电话:1899366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