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车载简易呼吸机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酒泉市人民医院车载简易呼吸机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询价采购文件编号:HCZB[2018]007号
2.询价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车载简易呼吸机 |
台 |
1 |
3.采购预算金额:¥142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
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近期《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⑵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⑶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⑷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以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期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供应商2018年 7月31日至2018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酒泉项目管理分公司(肃州区水磨花园49号)报名并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7.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间:2018年 8月8日 8:30 时-09:00时,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 8月8日09:00时,酒泉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九楼会议室召开,逾期不受理。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景丽丽 联系电话:13830738188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2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玲 联系电话:15337000089
地址:肃州区水磨花园49号
9.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酒泉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账 号:61012501200004887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
保证金金额:¥15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⑴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⑵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⑶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代理公司到账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1.是否为PPP:否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