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郭家阳坡村、井头山村、杜家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6  来源:

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郭家阳坡村、井头山村、杜家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郭家阳坡村、井头山村、杜家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武发改发﹝2018249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郭家阳坡村、井头山村、杜家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郭家阳坡村:村内巷道硬化3990米,均宽2.5-3m,面积10598㎡;新建文化广场1处,用地面积712㎡;新建垃圾收集点4处及公厕1座;新建卫生室1处,面积45㎡;新建护坡500m³。

第二标段:井头山村:村内巷道硬化342米,均宽2.5-3m,面积982㎡;新建文化广场2处,用地面积分别为1441㎡、675㎡;新建垃圾房收集点2处及公厕1座;新建卫生室1处,面积45㎡;杜家山村:新建文化广场1处,用地面积305㎡;新建公厕1座;新建卫生室1处,面积45㎡;新建挡土墙79m³。

4、项目实施地点: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

5、工期:每标段9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工程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誉、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82日—201888日报名,201888日下午17:30 截止。

六、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家属楼一单元201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821日上午09:30时在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家属楼一单元201号)开标.

八、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18719581990               

九、招标代理单位: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家属楼一单元201

联系人:李譞昊           联系电话:13239397610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