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伏家镇李庄村便民广场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徽县伏家镇李庄村便民广场项目已由徽文体广发【2018】100号文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徽县伏家镇李庄村便民广场项目
二、项目编号:GSJL-GSSHXWHG-20180715B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项目占地面积1007.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篮球场(半篮)214.32平方米;(2)广场渗水砖铺装568.96平方米;(3)露天舞台一座50平方米;(4)舞台背景墙22米;(5)室外座椅3个(购成品);(6)树池座椅3个(种植樱花6棵直径3-5cm);(7)种植桂花13棵(直径3-5cm;(8)绿化面积80.86平方米;(9)室外台阶2处12平方米;(10)仿木围栏39.4米,(11)防腐木廊亭一座(购成品);(12)粉刷:原有厕所内粉刷墙面45.2平方米,天棚16.5平方方米,外墙墙46平方米;活动室内墙418.4平方米,天棚127平方米,外墙15平方米;(13)防腐木花架2.8*9.6米(购成品)
四、工程地点:陇南市徽县
五、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的所有建安工程
六、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八、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报名方式:在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8栋1103室)报名表中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的人员一致。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报名表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4、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或方式:请投标单位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龙吟水郡18栋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
6、施工图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九、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十、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四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8月6日上午9时30 分截止,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陇南市徽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五楼会议室。
十二、招 标 人:甘肃省徽县文化馆
联 系 人:李旭东 联系电话:18093907565
十三、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琳 联系电话: 0939-5919996
监督单位:徽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电话:18093907565
甘肃锦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