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德兴乡营门村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日期:2018-08-08  来源:

招标编号:SHDX180724-LXDXGCJS

1、招标条件

本批项目陇西县德兴乡营门村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文化广播影视局以﹝2018﹞10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甘肃省财政厅下达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及乡镇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陇西县德兴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新建硬化文化广场面积1200平方米,厚度0.18米;

2.新建舞台面积144平方米;

3.新建厕所10.5平方米;

4.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

5.栽植绿化树木30棵等附属设施工程;

2.2项目建设期限:总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应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 07月29日。

(二)获取地点:定西市安定区怡馨苑11号楼0701室(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17752009796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5日15时00分,投标地点为定西市水务宾馆四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公布。

.联系方式

人:陇西县德兴乡人民政府

  址:陇西县德兴乡

人:康建东

联系电话:1775203887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北路100号1幢1单元801室

人:杨涛

联系电话:17752009796

监督单位:陇西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联系电话:0932-6622544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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