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国省干线公路
甘谷服务区及加油气站建设项目澄清函
交易编号:A03-1262302431616022XQ-20180802-002471-0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委托,对国省干线公路甘谷服务区及加油气站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招标编号:MSGL-2018-135,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3日,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中P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包封方式 |
正本一包(含银行保函原件);副本一包(含1份电子文件);证件原件一包,共三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注:①证件原件待评标结束后统一退还;②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U盘中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现澄清为:
包封方式 |
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含1份电子文件);证件原件一包,共三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注:①证件原件待评标结束后统一退还;②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U盘中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2)”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权重15,评分结果保留1位小数) |
项目管理机构总体设置 (20)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 |
10 |
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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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8)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15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加3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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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2)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2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10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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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50) |
项目副经理: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1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1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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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1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1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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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1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1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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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1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1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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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1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1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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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1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1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8 |
现澄清为: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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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权重15,评分结果保留1位小数) |
项目管理机构总体设置 (32) |
有组织框图,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得8-16分,一般得1-7分 |
16 |
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得8-16分,一般得1-7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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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4)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加3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3分,最高9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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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4)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优于资格审查条件的加3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3分,最高9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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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40) |
施工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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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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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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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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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基础分2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6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
8 |
三、原招标文件中“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投标人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以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2 |
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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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澄清为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投标人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以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2 |
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3 |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运营资金(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信用额度)不应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
四、其他内容不变,随澄清文件附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2号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931-8520607
代理机构: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931-8106955
传 真: 0931-8106955
电子邮件: 83002874@qq.com
监 督 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5119
邮 编:730030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