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公安局鸣鹿乡派出所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康乐县公安局鸣鹿乡派出所建设项目经临州建工【2018】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邀请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邀请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康乐县公安局鸣鹿乡派出所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康乐县公安局
三、工程地点:康乐县鸣鹿乡洼滩村
四、资金来源:国家补助等多渠道筹措
五、概算投资:136.67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康乐县公安局鸣鹿乡派出所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71.84平方米,地上2 层、地下 0 层,框架结构;(详见施工图)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12月25日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十一、已邀请五家企业名单
永靖县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鸿盛天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昊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8月17日09:00时至 2018年8月19日18:00时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于2018年8月 17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8 月 19 日下午18:00时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雁南路118号陇星大厦7楼)。
3、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二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9月3日下午14:30分
2.开标地点:康乐县公安局会议室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康乐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常小荣 13830106426
招标代理公司: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懿 18693066689
(注:此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