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池县黄大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已由庆水保发[2018]119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华池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池县黄大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2.2建设规模:项目区新增治理面积25.58公顷。
2.3建设地点:华池县悦乐镇黄大湾行政村。
2.4招标范围:本标段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2.5.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2标段内容
项目区新增治理面积25.58hm2,其中:新增梯田4.5hm2,营造水保林2.68hm2,经果林18.4hm2。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29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7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3.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评标时扫二维码验证资质真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来(2013年-2017年),有三项以上(含三项)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
3.3投标企业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
3.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现场报名的委托代理人一致。
3.8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9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
4.2报名地点: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峰区南大街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领取,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3日 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 年9月13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池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池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地 址:华池县中街19号
联 系 人:张学升
电 话:13993419559
邮 编:7456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联 系 人:王宏康
联 系 电 话:18009342945
电 子 邮 箱:zhangcha_6898@qq.com
邮 编:745000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