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
腹腔镜手术器械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酒泉市人民医院腹腔镜手术器械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询价文件编号:HCZB[2018]025号
2.询价内容:腹腔镜手术器械一批共18件(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74160.00元, 大写:人民币柒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
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⑵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⑶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⑷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以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期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供应商2018年 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酒泉项目管理分公司(肃州区水磨花园49号)报名并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7.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备查);
⑵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
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登记表(原件备查);
⑷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均可)(原件备查);
⑸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⑹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第1-9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两份,并携带原件备查。报名时将报名资料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工作人员(万玲:15337000089),资料不全者概不接待。
8.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间:2018年 9月4日14:30时-15:00时,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4日15:00时,酒泉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九楼会议室召开,逾期不受理。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景丽丽 联系电话:13830738188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2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玲 联系电话:15337000089
地址:肃州区水磨花园49号
10.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酒泉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账 号:61012501200004887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
保证金金额:¥10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备注: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上午12:00前。
⑴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⑵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⑶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代理公司到账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2.是否为PPP:否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