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棚户区改造康南林场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洪沟道治理工程
日期:2018-08-28  来源:

康县棚户区改造康南林场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洪沟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康县棚户区改造康南林场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洪沟道治理工程由康发改【2018337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交易编号:LZHT2018-017

2、招标单位:康县水土保持局

3、代理机构: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康县棚户区改造康南林场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洪沟道治理工程

5、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麻地沟已建谷坊下游右岸修建护岸60m,护岸下游修建240m排洪箱涵,240m安置管线及排污井等钢筋混凝土槽,拆除已建旧浆砌块石,拆除已建旧混凝土及包裹排污井混凝土,拆除排污管线、自来水管线、供暖管线、天然气管线等,移除电杆、通讯杆等;新建排洪箱涵两个,用于排洪水及安置新建排污管、排污井、自来水管线、供暖管线、天然气管线等。

6、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

7、建设地点:陇南市康县

8、工期:6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二、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报名条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有关证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828日上午8:30分—201893日下午1730截止。地点: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三楼办公室(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5号路)。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8919日下午14:30分;地点: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四楼会议室(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5号路)。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县水土保持局

联系 人:蔺志强          

联系电话:1399394721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熙学

    话:18093975368

监督单位: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939-5121178

 

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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