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
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Ⅱ)初步设计
补充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Ⅱ)初步设计补充报告项目已由玉门市水务局以玉水发[2018]2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整合招标结余资金和多方筹集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工程(Ⅱ)初步设计补充报告招标项目,项目区位于甘肃省国营饮马农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计划在饮马农场二组、七组实施大田滴管节水面积0.2855万亩。
2.2 招标范围:
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昌马灌区节水改造2013年度田间
工程(Ⅱ)初步设计补充报告招标项目的施工。
注: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2.3 工期:2018年10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1日竣工,计划工期62天。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
4.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甘肃省水利厅备案企业,具备甲贰级以上(含甲贰级)灌溉资质等级的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同时持有灌溉材料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注:所用PVC管材必须符合:GB/T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13664-2006《低压输水灌溉用薄壁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国家标准规范要求;PE管材必须符合QB/T3803-1999《喷灌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近5年有3项以上(包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18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及缴存花名册,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必须在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到)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4.4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电话:0937-2612473)。原件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为杜绝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现象,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拟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人员证件原件到场;并现场签字、拍照留存,由招标人监督核发报名备案。
4.8开标时投标单位拟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书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人员证件原件全部到达开标现场,并由代理人负责、招标人监督当场共同查验,人员不一致者投标不予受理。
以上要求若有一项达不到即视为放弃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9投标单位中标后,在甲方要求的合同签订期限前,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的,以放弃中标处理,依次替补。
5.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18年8月29日0:00分—2018年9月2日23:59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报名,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2凡是拟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回执码”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证件、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以及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截图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8年9月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肃州区莫高路2-2号楼(阳光小区北9号)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
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9:00时。
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二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会
招标人定于2018年9月4日上午9:00在玉门市水务局(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2018年9月4日15:00在玉门市水务局七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
公告期: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2日。
9.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为:¥ 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帐 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
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缴纳时间:2018年9月18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玉门市水务局
邮 编:735211
联 系 人:张建鹏
电 话:0937-3376612 13195971505
传 真:0937-3376669
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地 址:肃州区莫高路2-2号楼(阳光小区北9号)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赵月 段兆斌
电 话:13195946543 18139774473
邮 箱:784888575@qq.com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