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用电
日期:2018-09-06  来源:

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用电

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用电以竞争性谈判进行招标,欢迎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谈判文件编号:DHDL-(2018)-069

二、谈判内容: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前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供应商近三年(20158-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80907日至0913日,每日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代理部)。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的电力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2、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供应商印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281

联系人:朱秋丽

  话:0931-7750564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

联系人:李 婷  

  话:0931-8118000 

 

 

2018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