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王村镇燕雷村设施蔬菜园区建设项目
日期:2018-09-07  来源:

泾川县王村镇燕雷村设施蔬菜园区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王村镇燕雷村设施蔬菜园区建设项目已由泾农牧发【2018】1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天津对口帮扶资金,项目业主为泾川县王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王村镇燕雷村设施蔬菜园区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标准:在王村镇燕雷村新建日光温室10座(长50米,宽8.5米,管理房1间7.5平方米(3x2.5米),砖混结构,双层彩钢板房顶,配套卷帘机、棉被、蓄水池、滴管);新建钢架拱棚30座(长50米,宽8米,安装手动卷膜器、防虫网)。配套新建50m3高位水池1座,架设输电线路1000米,砂化园区生产道路1.5公里,衬砌“U”型渠1690米。

3.项目概算:253.8万元。

4.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5.资金来源:申请天津对口帮扶资金。

6.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日开工,2018年11月29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人员要求:建造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1)技术负责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全员 1 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质(检)量员岗位证 书;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7日至 2018年9月9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

2.报名地点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华亭县西大街6号东楼1单元201室)。

3.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三合一证照),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件、企业简介、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上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法人单位介绍信、授权书,须加盖单位红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4.招标人将选择3家合格的投标人并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泾川县王村镇人民政府 

  址:泾川县王村镇  

联系人:张主任

  话:1309933999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址:平凉市崆峒区宝塔北路单家川小区3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09330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