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档案馆建设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交易登记号:YLX20180914-037
张掖市档案馆建设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张发改投资【2017】82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为张掖市档案馆建设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总投资约为145万元。
1.2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供货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民政局院内、市民政局办公楼南侧。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须包含建筑材料或建材的批发、零售。
2.3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附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原件在开标时查验。)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真实有效,中标后所配备人员必须到岗位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资格预审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投标活动。
4、《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申请人应于2018年9月18日17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贰份)送达张掖市甘州区长寿街黑河水电综合楼七楼。(资格预审申请书接收人: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潘阳,联系电话:0936-8210509)。
5、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8日
(2)报名地点:张掖市甘州区黑河水电综合楼七楼
7、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发布。
招 标 人: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19126008
招标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黑河水电综合楼七楼
邮 政 编 码 :734000
传 真 :0936-8225763
联 系 人 :潘阳
联 系 电 话 :0936-8210509 18189364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