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丹霞大道(通用机场道路起点)至扎尔墩
滩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工程跨河大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临泽县沙河镇新丰中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登记号:YLX20180918-039
1、招标条件
临泽县丹霞大道(通用机场道路起点)至扎尔墩滩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已有临交发[2018]74号文件批复,临泽县沙河镇新丰中桥施工图已由临交发[2018]13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临泽县丹霞大道(通用机场道路起点)至扎尔墩滩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工程全长17.941Km,设主线一条、支线七条,大桥一座,桥长160m;临泽县沙河镇新丰中桥建设项目全长547m,其中桥梁引道长481m,桥梁长66m。其中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投资为2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投资9万元。
2.2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提交报告。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
2.4.1第一标段工作内容:编制临泽县丹霞大道(通用机场道路起点)至扎尔墩滩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工程跨河大桥及临泽县沙河镇新丰中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并取得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合格的批复文件。
2.4.2第二标段工作内容:编制临泽县丹霞大道(通用机场道路起点)至扎尔墩滩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工程跨河大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以及配合主管部门审查和验收、取得批复等工作。
3、对投标申请人要求:
3.2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主持完成过至少 1 项交通运输类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主持过1项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材料);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并取得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合格的批复文件。
3.3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资质,资质等级为3星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项水保项目的编制经历(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材料),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主持过1项水保项目的编制(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材料),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合格的批复文件。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的的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9月18日9时00分至 2018年9月18日17时00分,通过代理公司(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强,联系电话:18293667767)受理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报投标人名称、资质、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0日15时(北京时间),送达地点:张掖市甘州区青年东街十字黑河水电综合楼1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6、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监督机构:临泽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临泽县滨河路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 话:0936—5524698
7、招标人
名 称:临泽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地 址:临泽县滨河路五湖桥南端4楼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909368827
8、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青年东街什字黑河水电大厦七楼
联 系 人:曹强
联系电话:18293667767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