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NDX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工程已依据《关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太中银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东管(经)〔2018〕119号)、《关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管网箱涵穿越太中银铁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东管(经)〔2018〕144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建设资金由宁东管委会财政资金支出,招标人为甘肃金轮地方铁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太中银铁路里程K1570+280处,为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内管网穿越太中银铁路防护涵洞,按钢筋混凝土箱型涵设计,顶进法施工。
总建设工期:拟定为80日历天。
2.2 施工招标范围及内容
总价承包范围:箱涵有5个仓,按(2.5m+3.2m)+(3.2m+3.2m+3.2m)布置。高度4.4m,宽度6.9m,共有两个舱;高度11.2m,共有三个舱,总宽度18.13m。箱涵纵向全长40.12m,为5节涵身及相关附属工程。
2.3 监理招标范围
经审查批准的该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2018NDXH-SG)。
本项目设1个监理标段(2018NDXH-JL)。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2018NDXH-SG)招标项目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或在建工程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2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或在建工程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2项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7日,每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金轮地方铁路服务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金轮大厦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了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书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4时00分至2018年10月12日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3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金轮地方铁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邮编: 730000
联系人:孔令旦
电话:0931—4925128
传真:0931—4925218
电子邮件:625158841@qq.com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