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车道乡万安村万安街沟漫水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环县车道乡万安村万安街沟漫水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车道乡万安村万安街沟漫水桥工程已由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发【2018】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帮扶单位帮扶资金,招标人为环县车道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县车道乡万安村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本工程桥型:桥上部为3-10米普通钢筋混凝土简支板梁,右偏角45度;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桥台。桥梁全长35米。
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桥面宽度:0.25米(警示墩)+4.5米(行车道)+0.25米(警示墩)=5.0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其他指标符合《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之规定。
主要工程数量
新建环县车道乡万安村万安街沟漫水桥1座,桥长35米,桥面全宽5米。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近三年成功完成过两条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担任过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公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2018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行业行政监督管理管部门,招标人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
3.7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资料:
4.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项目经理资格执业证书;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8:30时至12:00 时,14:30时至17:00时)。
4.4报名地点:环县紫冠嘉园2号楼1单元1101室。
4.5工本费:4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环县紫冠嘉园2号楼1单元110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账户: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庆阳分行营业室
帐 号:6623 0106 5620 6000 10
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9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或缴纳金额不足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车道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环县车道乡街道
联 系 人:曹刚
联系电话:18809343098
邮 编:745700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3栋4单元102室
联 系 人:梁 涛
联系电话:18893407000
邮 编:745000
2018年10月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车道乡万安村万安街沟漫水桥工程已由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发【2018】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帮扶单位帮扶资金,招标人为环县车道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县车道乡万安村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本工程桥型:桥上部为3-10米普通钢筋混凝土简支板梁,右偏角45度;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桥台。桥梁全长35米。
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桥面宽度:0.25米(警示墩)+4.5米(行车道)+0.25米(警示墩)=5.0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其他指标符合《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之规定。
主要工程数量
新建环县车道乡万安村万安街沟漫水桥1座,桥长35米,桥面全宽5米。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近三年成功完成过两条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担任过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公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2018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行业行政监督管理管部门,招标人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
3.7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资料:
4.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项目经理资格执业证书;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8:30时至12:00 时,14:30时至17:00时)。
4.4报名地点:环县紫冠嘉园2号楼1单元1101室。
4.5工本费:4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环县紫冠嘉园2号楼1单元110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账户: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庆阳分行营业室
帐 号:6623 0106 5620 6000 10
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9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或缴纳金额不足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车道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环县车道乡街道
联 系 人:曹刚
联系电话:18809343098
邮 编:745700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3栋4单元102室
联 系 人:梁 涛
联系电话:18893407000
邮 编:745000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