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龙池村道路排水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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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龙池村道路排水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龙池村道路排水渠建设项目已由七公路发【2018】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人民政府,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龙池村道路排水渠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龙池村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划开工日期:2018年1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30

2.1.4、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排水渠2200米,底宽0.3米,深0.4米,上口宽0.5米。

2.1.5、资金来源:2018年小康村建设专项资金。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2015、2016、2017)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3.2、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的能力;

3.3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近3年(2015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请各投标人自行判断能否达到要求。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提供资格要求中3.1-3.5项中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3、资料通过审查者,才能领取文件,,获取时间:20181015-20181019日,每天早上09:00-12:00 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4、获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昌运大厦14楼F座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人民政府

     人:唐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昌运大厦14楼F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008792878          

 

                                                                                                   

 

2018年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