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项目广河县红庄小流域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项目广河县红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临州水电发【2018】358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建设资金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资金。项目法人为广河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实施区域为广河县红庄小流域,位于广河县东南部,介于东经103°45'58"~103°47'8",北纬35°27′12″~35°28'52",之间,涉及齐家镇红庄村,土地总面积3.1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3km2,占总面积96.8%。
2.2招标范围: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5km2,其中:营造乔木林14.55hm2,灌木林43.52hm2,封禁治理126.93hm2(封禁宣传碑28块)。
2.3项目总工期:1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5月30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临夏市崇文路崇文小区一号楼五单元402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场报名时获取
5、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书;(4)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5)安全生产许可证;(6)《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7)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15时00分之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14日15时00分。
6.3开标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写字楼2615室(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河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广河县城关镇统办一号楼
联 系 人:康瑞卿
电 话:13909300403
代理单位: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艳丽
联系电话:15209304158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