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平洛镇2018年回收扶贫互助社资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康县平洛镇2018年回收扶贫互助社资金建设项目,已经康发改【2018】487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康县平洛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康县平洛镇2018年回收扶贫互助社资金建设项目
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巷道硬化、广场、护坎、公厕、垃圾收集设施、安全防护栏等环境综合整治等。
4、建设地点:康县平洛镇龙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5、工期:9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康县扶贫办、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康县2018年第二批回收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康扶办发【2018】110号)下达回收扶贫互助资金项目环境综合整治资金。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工程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并将其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
4、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8:30—2018年11月6日下午17:30截止;报名成功后在代理单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6、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平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艳芳
联系电话:15193900823
注:本公告同时在《陇南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