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清水镇永丰村安置区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31  来源:

岷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清水镇永丰村安置区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岷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清水镇永丰村安置区照明工程由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岷发改发【2018】3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岷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清水镇永丰村安置区道路单侧安装60W太阳能路灯75盏,灯杆高8米。

 2、工期计划20181130日开工,20190128日竣工,工期60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施工承包叁级(含叁级)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10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应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217号) 
六、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181101日至2018年1105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101日至2018年1105日,09时~1100分,1500分~1700分。 
   3、公告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现场发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2115时30分,地点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217号)。

   2、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人:定西市岷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联  人:曹强伟     
  联系电话:0932-786362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人:杨晓明 
  电 话:1811932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