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及附属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及附属建设项目经康发改﹝2018﹞179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有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单位:康县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康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及附属建设项目
(三)、工程规模:对原有技侦及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用房进行维修,包括屋面保温防水、外墙保温防水、地面下水管道改造。对原有大门、围墙、配电室、门房、化粪池拆除重建。
(四)、项目实施地点:康县
(五)、工期: 3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单位全额自筹。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工程。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誉、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8:30—2018年11月21日下午17:30截止;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家属楼一单元201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标人: 康县人民检察院
七、招标代理单位: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宁 联系电话:15593906786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