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和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302431616022XQ-20181024-02226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和兰州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剩余空间商业开发项目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兰发改[2016]453号和城发改备[20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 兰州市东方红广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规模: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总建筑面积8487㎡;
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东、西段6300㎡剩余空间。
5、计划总工期:18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1月0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7月08日
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7、工程估(概)算:约5000万元;其中建筑机电安装部分约为3700万元;消防设施部分约240万元;智能及通信系统部分约60万元;建筑装修装饰部分约为:1000万元。
8、招标范围:
8.1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站东、西段6300㎡剩余空间范围内通风、给排水、供电、通信等机电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8.2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东、西口过街通道总建筑面积8487㎡的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及通信系统、人防、消防等(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3.1.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企业);项目经理须近五年(2013 年7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均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时,还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1.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近五年(2013年7 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务(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依据,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不能体现技术负责人时,还须提供加盖合同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1.5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
3.1.6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申请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申请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18 年8月至2018 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1.7申请人具有近五年(2013年7月至今)类似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1.8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建建【2016】46 号文、甘建建【2016】231 号文规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且不得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3.1.9类似项目是指:同一合同项下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的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或不同合同项下机电安装部分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且装修装饰部分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的可合并计算为一项业绩;
3.1.10安全员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
3.1.11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12资格预审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18 年8月至2018 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
3.1.13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1.14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1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16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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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18年11月 23日至2018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时间: |
2018年11月23日18:00至2018年11月28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网站: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
获取方法: |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2018年11月 30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8年12月3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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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2018年12月4日14:30分 |
递交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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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
地 址: |
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6层2615室 |
邮 编: |
730030 |
邮 编: |
730050 |
联 系 人: |
赵工 |
联 系 人: |
贾天宇 |
电 话: |
0931-8269999-12318 |
电 话: |
1389311629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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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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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8 年 11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