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临泽县2017年省级财政生态安全屏障试验示范项目五泉林场低效林改造工程由临泽县林业局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本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是:临泽县2017年省级财政生态安全屏障试验示范项目五泉林场低效林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168073.89元。
1.2计划日历天数: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已到位。
1.4建设地址:临泽县。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进行投标。
3、对投标单位要求:
3.1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市内投标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28 日至2018年 12 月 2 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临泽县浙商广场颐高二楼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报名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临泽县林业局
联 系 人:张林忠 电 话:13993648659
招标人:甘肃省张掖市五泉林场
联 系 人:牛东 电 话:13830602859
8、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孔希利 电 话:13830688675
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