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8】609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安排。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酒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实施和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工作需要,建设酒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现有山洪灾害预警、水资源实时监控等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建成覆盖全市河长制工作的综合性信息管理系统,为各级河(湖)长科学决策、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详细标段设置如下:
第1标段:酒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包括:
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建设值班室大屏显示系统,购置Arcgis平台软件及高精度基础电子地图,为系统提供基础矢量数据支撑;完成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安装、配置以及与现有环境的集成调试工作,为系统提供一个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数据库建设:通过空间基础图层与专题图层制作,结合信息采集与处理工作(遥感监测、数据采集、数据校正、空间关联、业务关联等),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数据库,丰富酒泉市“水务一张图”的内容,充实酒泉市水务大数据,为整个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把重要的河湖管护基础信息通过一张电子地图的形式展现在各级河长面前、实现信息管理的可视化、达到河湖健康管理工作“挂图作战”的效果;建设河长制移动应用APP:实现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移动化,利用移动端的自动定位、便捷的拍照、视频等功能,辅助河长巡河过程中的问题上报, 以满足河湖管护工作的实时性、便捷性要求。建设公众服务微信服务平台:开发河长制微信公众服务小程序,大力对河长制进行政策宣传,以及公示河长制工作动态,构建公众治水、群众监督,为公众参与河湖治理提供途径。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河长制数据加工规范、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数据库表建设规范、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等河长制相关的标准规范,统筹指导酒泉市河长制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系统集成建设:通过集成技术实现环境集成、界面集成、数据集成和应用集成,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应用。
第2标段:酒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信息资源平台优化、数据库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河长制移动应用APP、公众服务微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系统集成建设全部监理(含保修期)。
计划工期:1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1第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包括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专业)和双软认证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近3年(指实施时间在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之间)至少有完成3项信息化项目的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近3年(指实施时间在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之间)至少在2项已完信息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或软件高级工程师职称;驻现场专业工程师须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或软件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所有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1.2第2标段投标人须持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近3年(指实施时间在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之间)至少有完成3项信息化项目监理的经历。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对投标单位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8年12月5日00:00时至12月9日17:30分,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
4.3 投标人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于2018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星海居北区3楼),在招标人的监督下核查身份并递交登记确认资料,否则报名无效。在2018年12月9日17:30以后递交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4 现场登记确认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1标段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经理;第2标段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总监)、网上报名成功后截图、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均有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网上交易信息平台中标公示截图,网上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拟参加本项目的主要成员(第1标段: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驻现场专业工程师1人;第2标段:项目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1人)的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现场登记确认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上述人员须全部到场核验身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第1标段为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第2标段为投标人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不到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
公告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9日
七、保证金的递交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系统自动分配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保证金金额:
第1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元),第2标段:壹仟元整(¥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下午17:00时。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电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部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西路市直机关综合楼9楼903室
联系人:柴晓伟 范玉
联系电话:0937-2852903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星海居北区3楼
联系人:赵继瑞
联系电话:15095430070
邮箱:873384874@qq.com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