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太石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康县太石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康发改【2018】563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招标编号:DL18244
二、项目概况
康县太石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内容:
(1)何湾村:广场透水砖铺装389.84平方米,青石板广场铺筑186.24平方米,青石板铺筑台阶105.80平方米,文化墙17.80米,仿木纹花栏50米,安装成品石材六角亭1座(10.6平方米),石桌凳1套,树池1个,公共厕所1座(15.68平方米);青砖花墙220.10米;瓦片拼花56.00平方米。
(2)寺沟村:场地硬化228平方米。
(3)阳山村:仰斜式路肩挡墙334.08立方米。主线一:4米高挡墙20米长,73.00立方米;3米高挡墙7.5米长,19.20立方米。主线二:7米高挡墙14米长,123.7立方米;5米高挡墙24米长,118.18立方米。
(4)李山村:二社通社路:路长0.55公里,道路等级为村组路,设计速度为10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6.5米错车道40米(有效长度20米,两端渐变段长各10米)。
曾家湾社道路硬化:路长200米,路宽3.5米,共硬化700平方米;仰斜式路肩挡墙95.34立方米,2米高挡墙60米。
三、资金来源:康县2018年第二批收回扶贫互助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拟派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查验原件并提供盖印章复印件一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陇南市东江新区龙吟水郡小区(一期)17幢旁二楼甘肃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时-2018年12月8日下午17:30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陇南市东江新区新区龙吟水郡小区(一期)17幢旁二楼会议室。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县太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任部长 电话:13369397256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宏 电话:13209399123
八、监督单位
康县发改局 电话: 0939-5121564
甘肃博通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