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局停车场平整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环卫局停车场平整项目,已经安环卫字[2018]96号文立项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宁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局的委托,对环卫局停车场平整项目进行公开(施工)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安宁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局
2、项目名称:环卫局停车场平整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566#路东侧(原亚行办储备用地)
4、工程规模:场地平整、砂夹石油渣细石面层12000㎡,新建排水沟70米。
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
6、工程概算:37万元
7、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1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3月05日
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1月1日以后)建设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需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者缴纳社保凭证,其中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省外企业根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系统”(以下简称监督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企业可在监督系统中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1、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报名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岗位证书,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者缴纳社保凭证。
(2)近三年(2015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设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为准)。
(3)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两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4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长新南路中国铝业大厦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长风街2号
联 系 人:冯小博
联系电话:15002530329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路408号
联 系 人:曾晓莉
联系电话:15339832098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