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临夏支队部分中队“智慧磐石”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夏支队的委托,对武警临夏支队部分中队“智慧磐石”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LXHT-ZC-20181123
二、招标内容:第一包:执勤一大队执勤二中队:1.哨位执勤管控系统、2.枪支离位报警系统3.武警营区广播系统、4.监墙智能全景监控系统、5.各种线材及辅材
第二包:执勤二大队东乡中队:1.哨位执勤管控系统、2.枪支离位报警系统、3.武警营区广播系统、4.监墙智能全景监控系统、5.各种线材及辅材
三、项目预算:总预算108万元(本项目分两个包,第一包54.3万元;第二包53.7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公司施工人员要政治合格,遵守好保密守则,不得录存有关军事设施的材料(公司出具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上班);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招标文件为现场获取;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临夏市光华路明丰花园3号楼B区4单元10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所有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9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1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交款方式:现金(本项目保证金只接受现金,开标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现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八、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2至2018年12月26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此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夏支队
联系人:贾玉海
联系电话:189 9302 2111
单位地址:临夏市北滨河东路武警支队
招标机构: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雪雯
联系电话:18509409688
单位地址:临夏市光华路明丰花园3号楼B区四单元1001室
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