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10KV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10KV正式用电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其概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10KV正式用电工程
2、项目地点:兰州市皋兰县金沙村
3、招标内容:新架10KV线路517米,由110KV刘家堡变126仁寿山线39-57#杆“T”接供电,延伸新架10KV线路至客户用电处,配电室安装315KVA变压器1台,10KV高压开关柜3台,0.4KV低压配电柜3台,照明配电箱1台等。
4、计划工期:65日历天(含冬季施工)。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并完成通电验收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约55万元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甘建建【2016】231号和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的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施工现场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区级及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2、领取起止时间:2019年01月04日—2019年01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第5幢1718室)
4、领取时需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人近三年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者缴纳社保凭证。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联系方式 :
1、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13893337894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第5幢1718室
联系人:酒旭海
电话: 18919001774
2019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