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文化长廊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审【2017】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基础设施专项经费-业务费,招标人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文化长廊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综合楼二楼通道(雁滩路2848号)
4、资金来源:法院基础设施专项经费-业务费
5、建设内容: 对法院长126米走廊两侧进行改造,主要为墙面装饰(含文字、图片)、灯光布置、电气改造、门面喷漆处理等。
6、计划投资:约28.68万元
7、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4月29日
8、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含文化展示内容)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和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质量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检)员1名、安全员1名)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
5、投标人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01月05日至2019年01月09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携带材料及其他: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
2、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另提供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5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联 系 人:郝 嵘
电 话:15294152121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
联 系 人:魏子阳 赵振杰
电 话:18919026073 13919015775
2019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