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17  来源: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交易登记号SDGAJ2019-ZB-001

山丹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山发改字[2015]153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山丹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山丹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一幢,主体八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约8337㎡;新建30立方米化粪池一座,配套建设室外其他附属工程及室外硬化、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2417.73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365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山丹县城市新区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有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企业投标时需提供投标项目部成立批文及组成人员名单和证件。

3.3资格预审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投标活动。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91179 00分至20191 2117 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联系人:刘旭   电话:18189608411)。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递交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为20191179 00分至20191 21 17 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地点为: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6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发布。

                                                    

人:山丹县公安局

    址:山丹县胜利街33

邮政编码:734100

人:魏桦

联系电话:13830606396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金沙苑小区Y-13B一楼

邮政编码:734000

    真:0936-8272311

人:刘 

联系电话:1818960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