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
日期:2019-01-25  来源:

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JQGYCS(2019004

二、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A包:金塔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SO2 NO2 PM10 PM2.5 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能见度等,共12项。
    监测频次:全年监测4次,每季度监测1次。
    2、生态县地表水水质监测(鸳鸯池水库、解放村水库、北河湾水库、黑河鼎新段),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石油类、汞、铅、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六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及透明度、叶绿素a、电导率和水位等,共28项。
    监测频次:全年监测4次,每季度监测1次。
    B包: 金塔县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金塔县四坪湾自来水厂
    监测项目:常规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23项(环函[2005]47 号),包括pH、总硬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硒、砷、汞、铬(六价)、铅、氟化物、镉、铁、锰、铜、锌、氰化物、总大肠菌群。

监测频次:全年监测4次,每季度监测1次。

执行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2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监测项目:常规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23项(环函[2005]47 号),包括pH、总硬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硒、砷、汞、铬(六价)、铅、氟化物、镉、铁、锰、铜、锌、氰化物、总大肠菌群。
    监测频次:全年监测2次,每次间隔不得少于4个月。
    执行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
    C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国家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监测项目为pH、CODcr、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氨氮、总磷、色度、总氮、六价铬、总铅、总汞、总砷、总镉、总铬、粪大肠菌群、烷基汞、水温,共20项。
    监测频次:全年监测4次,每季度监测1次。
    2、国家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金鑫污水处理厂、北河湾污水处理厂),监测项目为PH、SS、COD、BOD、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总氮、色度、六价铬、总镉、总铅、总汞、总砷、总铬、LAS、粪大肠菌群,共18项。

监测频次:金鑫污水处理厂全年监测4次,每季度监测1次;北河湾污水处理厂2019年监测2次,第三、四季度各监测1次。

3、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监测企业名单、项目、频次见磋商文件附表)。

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按时限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D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VOCS监测,(监测企业名单、频次见磋商文件附表)

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按时限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A包:¥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B包:¥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C包:¥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D包:¥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四、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酒泉市内具有固定的实验检测场所、满足项目需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及相关专业监测技术人员);

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CMA 认证证书)并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表;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处于甘肃省及酒泉市环保局 2018 年检查通报名单中,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19128日至201921日,0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七、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21209:30-10:00(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八、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21210:00(北京时间)

地点: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逾期不予受理。

九、保证金专用账号及金额: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名: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 2713 0368 0920 0053 980  

保证金金额:A包:¥398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元整)

B包:¥498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元整)

C包:¥598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捌拾元整)

D包:¥29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捌拾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磋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言栏内简写本项目名称“环保局监测项目   

保证金必须于201921117:0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9374420570

 址:金塔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兴彦                  联系电话:18919425168 

地址:金塔县环城东路94号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二、本项目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是否为PPP:    

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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