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工程
日期:2019-01-30  来源:

广河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广河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工程施工已由临州发改环资【2017】686号、临州建工2018317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河经济开发区固体废物处置场工程施工 

2.建设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地点:广河县三甲集 

4.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5.概算投资: 3998.88万元 

6.建设规模:日处理固体废物164t,总库容74.2万m³、环境卫生工程、小型。1、工业废填埋场:日处理工业固废164t,总库容74.2万m³;2、进场道路:总长1149.13m,宽4.5m;3、生产生活辅助区;综合办公用房103.65㎡、计量传达室、机修间等;4、渗滤液处理站:总建筑面积239.32㎡;(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18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93月15日— 20199月15日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 2019130日18:00时至20192月4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监督单位:临夏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资料审核人:宗建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甘肃经济信息网。 

  人: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马正卫 

联系电话:1309929845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夏项目管理分公司

  人:张博

联系电话:13659305540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