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17号棚改片区原市委6号住宅楼、9号住宅楼及煤房(含基础)、市公安局保安大厦、市检察院2号楼煤房(含基础)及花园拆除工程、十七号棚改片区宣传阵地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YHJ-2019003
1、本招标项目市区17号棚改片区原市委6号住宅楼、9号住宅楼及煤房(含基础)、市公安局保安大厦、市检察院2号楼煤房(含基础)及花园拆除工程、十七号棚改片区宣传阵地扩建工程,已由区发改发【2016】68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庆阳市泰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庆阳恒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
一标段:市区17号棚改片区原市委6号住宅楼拆除,共计19户,建筑面积1110.34㎡;招标控制价116594.17元。
二标段:市区17号棚改片区原市委9号住宅楼及煤房(含基础)拆除,共计48户,建筑面积3964.24㎡;煤房25间,建筑面积202.08㎡;招标控制价436933.46元。
三标段:市公安局保安大厦、市检察院2号楼煤房(含基础)及花园拆除,市保安大厦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1579.6㎡;市检察院2号楼煤房20间,建筑面积162.2㎡;拆除花园两座长25米宽18.9米(此尺寸包含花园中间人行道10.16米*1.5米)其拆除内容如下:(1)拆除花园墙31.608m3及基础15.38m3,拆除废料外运5KM。(2)机械挖花园土401.625m3,拆除废料外运5KM。(3)机械挖树40棵直径20cm,花树20棵冠径2m,并运出场外。招标控制价224531.92元。
四标段:十七号棚改片区宣传阵地扩建,拆除原有铁皮围墙112m*3.5m,新建169m。招标控制价220477.90元。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市区17号棚改片区原市委6号住宅楼拆除,共计19户,建筑面积1110.34㎡。
二标段:市区17号棚改片区原市委9号住宅楼及煤房(含基础)拆除,共计48户,建筑面积3964.24㎡;煤房25间,建筑面积202.08㎡。
三标段:市公安局保安大厦、市检察院2号楼煤房(含基础)及花园拆除;市保安大厦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1579.6㎡;市检察院2号楼煤房20间,建筑面积162.2㎡;拆除花园两座长25米,宽18.9米(此尺寸包含花园中间人行道10.16M*1.5M),其拆除内容如下:(1)拆除花园墙31.608m3及基础15.38m3,拆除废料外运5KM。(2)机械挖花园土401.625m3,拆除废料外运5KM。(3)机械挖树40棵直径20cm,花树20棵冠径2m,并运出场外。。
四标段:十七号棚改片区宣传阵地扩建,拆除原有铁皮围墙112m*3.5m,新建169m。
2.3建设地点:一标段:西峰区南大街114号;二标段:西峰区安定东路15号;三标段:西峰区安定东路19号;四标段:西峰区南大街114号。
2.4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 3 月 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 3 月 2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投标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
(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1日至 2019年2 月 12日(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地点:庆阳恒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05室。
招 标 人:庆阳市泰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9号
联 系 人:袁文沛
联系电话:13399341861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恒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工程检测实验楼
联 系 人:张珍僖
联系电话:0934-8230889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