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副立井交通罐提升钢丝绳
更换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90235-PLWJM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发包方为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副立井交通罐提升钢丝绳更换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副立井交通罐提升钢丝绳更换工程施工
2.2 建设规模:240万吨/年
2.3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新窑镇境内国营五举农场
2.4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副立井井筒净直径8米,提升高度602.3米,井架高度41米,装备两套落地式摩擦提升机,包括一套交通罐提升机和一套宽窄罐提升机。本次更换的钢丝绳为交通罐提升钢丝绳,交通罐提升机主要负责提升矿井零星人员,提升机型号为:JKMD—2.0×4(I)型,提升钢丝绳共4根,规格为22 ZAA 6V×21+7FC 1670 268 180,装备一台(套)单层罐笼和一台(套)平衡锤,现用钢丝绳为2016年3月17日悬挂。
招标范围: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副立井交通罐提升钢丝绳更换、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验收等工作。
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最新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4.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总日历天:3天。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具有近三年立井井筒装备(包括提升钢丝绳更换)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未出现严重的质量缺陷。
5.2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且不可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5.3投标人必须在近3年具有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且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4投标人须具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良好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建设系统不良施工记录,在我公司建设工程中没有计入黑名单的记录。
5.5 严禁非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挂靠施工资质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进场者清退出场。
5.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审核方式,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一份电子版资质文档(pdf格式),内容包括:A、营业执照;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C、银行开户许可证; D、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 E、三年内同类业绩统计表、同时附有业绩合同重点页的扫描件;F、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证书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G、人员资质证书等。
5.8所有电子版内容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即日起至3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环路21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平凉五举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 编:744000 邮 编:730010
业务联系人:罗宏斌 联 系 人: 肖宗颖 赵旭东
联系电话:0933-8712282 电 话:0931-2909705 18919077555
电子邮件:836183308@qq.com 传 真:0931-2909706
技术联系人:王 静 电子邮件:419866407@qq.com
联系电话:0933-6236304 户 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手机:1879338887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金雁支行
电子邮件:516047972 @qq.com 账 号:104006805626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