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望关镇贫困村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场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LC(CW)-2019-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望关镇贫困村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场附属工程已由康发改发〔2019〕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开行贷款+省全域无垃圾奖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新建进场道路(包括路基、路面、防护工程)0.211km,预应力空心板桥35.4m/1座(桥梁全宽5.5m,净宽4.5m),现浇混凝土挡土墙(防护工程)820m³/115m。
2.2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业绩要求
近3年投标人须完成过一座桥梁工程施工。
3.3 财务要求
近3年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4 人员要求
所有参与此次投标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项目总工(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5.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5日—2019年03月21日报名,2018年03月21日下午17:30截止。
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楼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03日上午10:00分。
6.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卫斌
电 话:13519093613
7.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楼
联系人:王超
电 话:13830970278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