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镍盐有限公司35kt/a高端电镀用镍盐项目--废水处理及零排放工程(EPC)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29  来源:

              金川集团镍盐有限公司35kt/a高端电镀用镍盐项目

--废水处理及零排放工程(EPC)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镍盐有限公司35kt/a高端电镀用镍盐项目--废水处理及零排放工程(EPC)专业分包,建设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厂区。

2.2项目建设概况

金川集团镍盐公司35kt/a高端电镀用镍盐项目是昆山金柯公司异地搬迁的一期工程。项目规划硫酸镍产能2.5万吨/年,氯化镍产能1万吨/年。在镍盐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性含镍废水、冷却塔排污清下水及初期雨水,废水中含有镍、钙镁等金属,硫酸钠盐,氯化钠盐等,总量约320m³/d。经本工程处理后产出含镍溶液回收有价金属,产出纯水系统回用,另副产出部分硫酸钠/氯化钠复合盐,实现全系统的废水零排放。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有1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

本项目发包方式采用EPC模式,承包范围主要包括:

2.3.2.1、本工程工艺界限:以生产系统废水进入为起始点,到处理后获得符合相应指标的纯水、含镍溶液以及硫酸钠/氯化钠副产品为止。

2.3.2.2、项目生产系统废水的原则性处理工艺流程包括:预处理、镍的分离富集、水的净化处理、高盐水的蒸发结晶以及固液分离等,系统处理总量按320m³/d计;

2.3.2.3、经本工程处理后获得的纯水要求无色透明无杂物,电导率≤10 us/cmpH6~8,返回镍盐公司已有生产系统利用;镍富集分离而成的浓缩液,不需要与铁钙镁等彻底分离。

2.3.2.4、本工程为35kt/a高端电镀用镍盐项目提供生产用纯水,8/小时,电导率≤10 us/cm

符合以上4方面要求的方案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

2.4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4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820日;绝对工期12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上资质;

设备供应:若非设备生产商,必须取得设备厂家授权。

4年具有同类重金属废水处理EPC业绩。

不能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4年具有类似项目EPC业绩201511~20181231日),并正常运行。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初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201611~20181231日(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被列入不诚信记录或在任何合同中未出现违约或被逐。

3.1.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20191 201912月期间无在建工程。

3.1.6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201411~20181231日(近5年)(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和政府环保部门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期间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1.7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前期设备制造到施工现场前具备资金全额垫付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27日至20194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118号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亦可在规定时间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将以邮购的方式寄送至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通讯地址)。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金雁支行

银行账号:10400680567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4.4为了不影响正常投标,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关于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http//ebidding.jnmc.com/)。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正常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4169 00 ,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采购供应中心)二楼三号开标厅(15101922866)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31

联系人:王科元、李明光

  : 1383059915415101922866

电子邮箱:Lmg76@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联系人及电话:李发旺  15117199637  电子邮箱:12694585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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