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集中供热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前期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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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资交招告字【2019】05号
1、本招标项目镇原县集中供热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前期拆除工程,已由镇发改发【2017】33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1、拆除原风机房彩钢屋面、钢烟道、砖烟道等;2、拆除引风机、出灰机混凝土基础、麻石水浴除尘器基础等;3、拆除混凝土出灰沟及沟内出灰钢槽等;4、拆除原设备电缆等。招标控制价:1430062.29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庆阳市居立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4计划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4.3报名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报名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15时。
5.2递交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6.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6.2缴纳方式:
帐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 号:6101 2300 9000 0324 8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0934-7126625
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镇原县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13830454632
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药监局向西50米弘睿精致酒店四楼
联系电话:0934-8888685 18393991301
联系人:董晓康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