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水发〔2018〕360号、〔2018〕345号、〔2018〕346号、〔2018〕436号、〔2018〕76号等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省级及受益市县配套、企业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重新招标。
2.建设地点及规模: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城乡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为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改善创造条件。配置水量0.43亿m3,建设调蓄水池7座,调蓄总容积290万m3,高位水池17座,总容积1.35万m3,泵站16座,对接干支管24条247.26㎞,农村人饮水厂4座,日处理规模4.02万m3。解决静宁县城及21个乡镇46.3万人的生活、工业、生态及其它用水问题,新增灌溉面积2.24万亩。
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标于2017年8月完成招标程序并签订合同。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内容为:猴儿咀工程、 县城工程、 上赵工程、田堡工程、小岔沟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所有工程的水保监理。
3.项目概算:约64万元。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
6.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计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引洮供水二期配套静宁县城乡供水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的水土保持保护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配备、业绩和履约能力等方面有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的能力;近3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证书,近3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证书;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或社保证明)。
3.2 所 有 参 与 本 工 程 的 投 标 人 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7近三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0 日 0时 0 分0秒至2019年4 月24 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除外),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 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2.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 4 月 20 日0时0分0秒至2019年4 月 24日23时59分59秒,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14 日 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三 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静宁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新军
电 话:18093318180
监管部门:平凉市水务局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 185 号
联 系 人:王小军
电 话:0933-8714423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
联系人:李奇 、李淼
电 话:0931-8479509-610 0931-7842891
邮 箱:18252418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