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镇原县2019年康河危桥改造工程已由庆市交发〔201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原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镇原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原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康河桥位于镇原县石咀至董渠公路康河桥K2+400处,桥梁全长27.0米,桥面宽度:净3.6+2×0.6米。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7月15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排水设施、安保设施及桥梁附属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序号 |
路线名称 |
合同段号 |
建设里程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镇原县2019年康河危桥改造工程 |
KH |
27.0米 |
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排水设施、安保设施及桥梁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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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工程质量:合格
2.7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近3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内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注:有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
3.1.1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担任过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凭证。招标人将在一、二信封开标前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身份识别未通过或未准时参加会议按放弃投标处理。
3.7对于被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30日17时。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同时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最少提供两个)。以上所述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4 招标文件每份工本费500元 ,施工图纸每套1000元。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59号
邮政编码:744500
联 系 人:陈乃琦
电 话:0934-7121260
传 真:0934-7121260
电子邮箱:3613538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化二区
联系人:魏蒙
电话:13884159499
传真:0934-8882020
邮政编码:745000
电子邮箱: 472884241@qq.com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