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资交招告字【2019】09号
镇原县文化传媒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镇惠投发【20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惠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内容:镇原县文化传媒中心,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建设内容为剧院(800座)、多媒体演播厅、电视新闻演播厅、广播演播厅、电视节目部、广播节目部、全媒体采访部、总编室、办公用房、活动场地、道路及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1.2 招标范围:镇原县文化传媒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1.3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
1.4设计周期:90天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近三年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建安费5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建安费5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17时。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3.3报名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报名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须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5时00分。
4.2递交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16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人在完成报名后获取。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镇原县惠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中兴街(原粮食局二楼)
联 系 人:贾佩佩
联 系 电 话:15095579568
7.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院内)
邮 编:744500
联 系 人:刘雅婷
电 话:18298804892
传 真:0934-7182566
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