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盘克至米桥、岘头至罗山府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S303线长官路口至正宁至长庆桥二级公路环保完善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庆市交发【2019】20、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省市补助及宁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 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宁县盘克至米桥、岘头至罗山府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米间距波形钢板护栏12356m,减速带30m,道口标柱36根,单柱式标志牌38块。
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标准建设,波形钢护栏防护等级采用B级,隐患里程50公里。
S303线长官路口至正宁至长庆桥二级公路环保完善工程:事故应急池330.308m³/11处,C20混凝土导流槽693.06m³/6862m,标志牌19块,声屏障156m/2处。
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D81-2012)标准设计。
2.3、监理服务期:27个月(施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合同段。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3年以上公路监理经历;投标人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评定为C、D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有在建项目的总监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4.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的时间、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报名,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原件。(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二套需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7.1 缴纳金额:壹仟元整(¥:1000.00元)。
7.2 缴纳时间: 2019年5月27日17时前缴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收款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2162000003801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庆阳新区支行
查询电话:0934-8270240
7.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7.4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5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7.6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宁县马坪新区交通大厦
联 系 人:卜文虔
电 话:18093476989
传 真:0934-5956169
邮 箱:nxjtj@163.com
邮 编:745200
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
联 系 人:王艾花
联系电话:0934-8270240 15213861019
传真号码:0934-8270240
邮 编:745000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