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一、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贵金属一、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和贷款7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公司贵金属分厂
2、建设规模:铂和钯合计6000kg/a。
3、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8090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计划总工期:17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6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1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企业应具备下列资质:①须具备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资质。②不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施工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 C 证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的建筑(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水、暖、电各专业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配置合理。
4、本次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当前无在建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中标后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所配置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取消中标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录入诚信档案。
7、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月9日至2019年 5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118号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亦可在规定时间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将以邮购的方式寄送至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通讯地址)。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金雁支行
银行账号:104006805671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MA7436FD8A
联系人:赵彦才 电话:18109457799
电子邮箱:zyc559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联系人:李发旺 电话:15117199637
电子邮箱:dddhlfff@163.com
招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采购供应中心)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