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二车间汽轮机汽封节能改造项目(1#汽轮发电机组)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热电二车间汽轮机汽封节能改造项目(1#汽轮发电机组),建设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银川路8号(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2.2项目建设概况:
对已经运行的热电公司热电二车间1#汽轮机(型号: C135/N150-13.24/535/535/0.981,哈尔滨汽轮机厂制造)发电机(型号QF-165-2-15.75)进行1#汽轮发电机组汽封节能改造及本体A修。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有1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热电二车间1#汽轮机(型号: C135/N150-13.24/535/535/0.981,哈尔滨汽轮机厂制造)发电机(型号QF-165-2-15.75)进行1#汽轮发电机组汽封节能改造及本体A修 ,主要以汽封节能降耗增效改造为主,提高机组经济性,提高机组真空,减少级间漏汽,消除高压主汽阀阀杆漏汽,滑销系统检查清扫,抽出前、后轴承箱滑销系统检查, 2#、4#、5#轴瓦金属温度高处理,3#轴瓦顶间隙超标处理,各轴承箱油档漏油处理,以及揭缸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处理。
1#发电机抽转子检查缺陷处理,常规试验检测,系统检查,缺陷处理,损坏部件更换修复。励磁调节系统可靠性升级改造,由GES3000升级至GES9000系列。
1#汽轮发电机组汽封节能改造工程范围,详见《热电二车间1#汽轮发电机组汽封节能改造技术要求》。
2.4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7月20日;绝对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3.1.1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国内类似项目业绩(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并正常运行。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被列入不诚信记录或在任何合同中未出现违约或被逐。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3.1.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质证书(专业类别:机电工程),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2019年1月 至2019年12月期间无在建工程。
3.1.6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近5年)(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期间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1.7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前期设备制造到施工现场前具备资金全额垫付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月11日至2019年 5月 1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118号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亦可在规定时间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将以邮购的方式寄送至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通讯地址)。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金雁支行
银行账号:10400680567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4日9 时00 分,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采购供应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厅(15117199637)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联系人:张万里
电 话: 13993587030
电子邮箱:1553575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11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发旺 15117199637 电子邮箱:dddhlfff@163.com
2019年5月10日